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控温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控温仪采购
项目询价公告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控温仪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交货能力等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响应。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 |
备注 |
1 |
医用控温仪 |
1 |
25000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属于三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属于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属于二、三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口产品不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
3、属于二、三类产品的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询价日前一年内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询价日前一年内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询价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24年10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1—8款的要求提供有效资料原件,否则不准参加询价。
三、公告地址、公告时间、获取询价文件
1、公告地址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外部官方网站:https://www.dysdwrmyy.cn发布。
2、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3、询价文件电子版通过报名并经院方审核通过后发送至邮箱。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学装备部。
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无需提供委托书)。
报名资料必须完整,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提供虚假或错误的,资料未填写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7:00。
六、询价地点及时间
询价地点: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一楼会议室。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锦兴路17号
联系人: 樊主任
联系电话:0546-256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