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公司遴选公告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公司遴选公告
本项目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项目,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称“遴选人”)欢迎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药品配送公司(以下称“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公司遴选项目
本次项目共遴选药品配送公司6家。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续签。
在配送周期内,因国家、省、市政策变化需要终止配送协议的,必须无条件执行;配送企业因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主动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将不再增补。
药品配送公司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2、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设备及配送车辆,并保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3、必须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配备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4、具备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监控。
5、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特殊药品、急抢救药品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6、管理规范,信誉良好。2023年以来无经营假药、劣药被行政处罚行为。
7、必须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备案。供应药品品种符合“两票制”相关政策要求。
8、具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冷链药品管理等应急管理措施。
9、总公司与其所属的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遴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3、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完成网上登记;
4.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遴选。
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三、公告地址、公告时间、获取遴选文件
1、公告地址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外部官方网站:https://www.dysdwrmyy.cn发布。
2、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3、遴选文件电子版通过报名并经院方审核通过后发送至邮箱。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地点: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二楼药械科。
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无需提供委托书)。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报名资料必须完整,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提供虚假或错误的,资料未填写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00。
六、遴选地点及时间
遴选地点: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锦兴路17号
联系人: 成主任
联系电话:0546-2770075
八、其他事项
如对遴选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